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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诿扯皮何时休
  • 2008-07-10 23:20:58
  • 所属分类:社会 关键字:扯皮 纳税 国家

            前段时间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件发生在本市的涉及公共利益的事。一个司机看到马路上有个井口没井盖,过往车辆的司机稍不注意就会发生事故。于是他向有关部门反映,可却迟迟得不到解决。因为这个部门说这个井盖不归他们管,让他去找另外一个部门。另外一个部门又把他推给第三方。就这样推来推去,一直到记者介入以后都没有解决。不久以后我在电台里又听说一个小区门口的一条小路出了问题,居民向很多部门做了反映,也是迟迟得不到解决。

         这两件事虽然不同,但性质是一样的。其实这样的事以前也发生过。它们暴露出一个问题,有关职能部门在遇到涉及老百姓利益的问题时,不是想民之所想,急民之所急,而是首先考虑自己部门的利益。这与党中央提出的“三个代表”的方针是相违背的。以前经常看到这样的事发生后,记者出面后事情很快就得到了解决。以前我看到这样的报道后是比较高兴的,因为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,媒体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,不过现在我觉得这对于一个社会来讲并不是一个理想状态。为什么很多事情非得媒体介入以后才能得到解决呢?

         我们可以看看国外的情况。据我所知,在欧美许多发达国家,对政府部门的投诉监督机制是很完善的。哪个部门的做法谁要是不满意,纳税人完全可以投诉,而一般人都是纳税人。而在我国虽然一直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,但普通百姓遇到很多事情需要有关部门解决时,总是得不到解决,或者投诉无门。党倡导的“为人民服务”常常被有些部门和官员解读成“我是为人民服务的,不是为你服务的”。

         推诿扯皮何时休?我觉得要解决这个问题国家首先要给予纳税人以一定权利,使政府职能部门不敢对普通百姓的投诉举报置之不理。这样不但能解决长期未能很好解决的对党监督问题,而且能很好地促进大家依法纳税,应该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。现在很多人不太乐意交税,有些人漏税甚至偷税,与大家交了税却得不到应有的服务是有很大关系的。过去我们常常说中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,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,有这义务、那义务,但对普通公民的权利提的不多,对享有的权利落实得也不够好,结果大家根本没有当国家主人的感觉。这在改革开放前可以理解,因为那时中国还不富裕,但改革以后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国家的财政收入连年增长,已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字,国家完全有能力在关乎国计民生的问题上增加投入,比如医疗、教育等。其次国家还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,使大家广泛参与到社会政治生活中来。只有这样,人民才能真正安居乐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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